当前位置 :
老师有权利摔学生的手机么
更新时间:2020-08-19 00:00:00

老师摔学生手机违法,属于故意损坏私人财物的行为,应当赔偿。

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机主的合法动产,机主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保卡通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保卡通(baokatong.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09-2021 保卡通 baokato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