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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解释
更新时间:2020-09-22 00:00:00

1、无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保理商放弃追索权则是相对的,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约定;

2、一般而言,在债务人发生信用风险,即无力支付或破产、清盘等情况下时放弃追索权,对于商务合同纠纷争议而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对供应商仍享有追索权;

3、在当前国际保理业务中,占主流地位的是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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