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什么情况下取消低保资格
更新时间:2020-10-12 00:00:00

对于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村(居)委会、街办(乡镇)及县(区)民政部门会按时进行审核,根据其家庭收入的变化状况和保障人员的变动情况对保障金予以提高、降低或取消低保待遇。

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3、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4、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5、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

6、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

7、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三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

8、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

9、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保卡通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保卡通(baokatong.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09-2021 保卡通 baokato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