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续
1.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
(1)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离婚后加名字的情况);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
2.办理流程
(1)办理人携带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无问题,办理人缴纳手续费;
(3)工作人员在房产证上加盖公章并发放新的房产证。
二、费用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证费用
在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时,需要先进行公证手续。公证费用根据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在300-500元之间。
2.过户费用
如果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情况是因为夫妻离婚分割财产,那么还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手续。过户费用根据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在5000元左右。
3.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的税费,其计算方法是房屋交易总价的1-2%。例如房屋总价为100万元,那么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1-2万元。
4.其他费用
在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过程中,还可能需要缴纳其他费用,例如代理费、复印费等。这些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和代理人的要求有所不同,一般在2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