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简述魏玛宪法的历史地位
更新时间:2020-08-17 00:00:00

魏玛宪法又称《德意志宪法》,是德国立宪会议于1919年8月在魏玛城通过的。由于这部宪法是在推翻帝国政府和群众运动蓬勃发展条件下制定的,因此具有划时代的历史进步意义。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废除了君主政体,在德国土直第一次宣告德意志联邦为共和政体;承认人民主权原则,宣布国家权力来自人民;规定保护人民的生存权利;规定保护社会公共福利。

1919年魏玛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

1、宣布德国国家结构形式仍然采用联邦制,由18个邦组成。在联邦与各邦权限的划分上,赋予联邦中央极大权限,并规定各邦的宪法、法律不得与联邦宪法、法律相抵触。

2、规定国家管理实行共和制度,共和国依照资产阶级分权原则组织政府。

3、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作了全面、详尽得规定。

4、宪法还对社会经济生活专门作了规定,因此,有“经济宪法”之称。

保卡通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保卡通(baokatong.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09-2021 保卡通 baokato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