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国时期有哪些省
更新时间:2020-09-07 00:00:00

民国不同时段所辖省份为:

中华民国建国初,辖有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22省;在北洋政府时期结束后,新组的国民政府将特别区域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设为行省,此时加上宁夏、青海,以及原有的22行省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总计28个省;1945年后,国民政府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6省,与原有的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宁夏、青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组成34个行省;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台湾即成为了第35个行省。

保卡通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保卡通(baokatong.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09-2021 保卡通 baokato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