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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收手机判几年
更新时间:2020-11-02 00:00:00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想像成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老师没收手机一般会反还给学生,如果暂时不归还可以找家长给老师沟通。老师没收手机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如果拒不归还情节严重的构成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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