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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送达类型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10-29 00:00:00

刑事诉讼法送达类型有: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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