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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0-11-04 00:00:00

分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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