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如何控告特警对公民滥用职权罪
更新时间:2020-11-08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公民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和申诉:

(一)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拒绝受理或者受理后拖延不办的;

(二)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人民警察玩忽职守致使他人人身、公私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四)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的;

(五)认为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检验、鉴定结论违背事实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六)认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

保卡通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保卡通(baokatong.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09-2021 保卡通 baokato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