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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20-10-28 00:00:00

转移保管责任,改变保管地点所造成的保管物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保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该法三百七十二条规定“保管人违反前款定的,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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