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湖南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0-10-24 00:00:00

1、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在投档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六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

4、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且其A志愿填报该高校,则按其A志愿投档。

5、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投档。

保卡通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保卡通(baokatong.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09-2021 保卡通 baokato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