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发布了《致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一封信》小编根据文章内容整理了关于
中山市城乡医保2021最新消息
感兴趣的参保人一起来看看吧
一、中山市城乡医保参保对象
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具体如下
1.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含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含民办中职技校
4.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基础教育学生幼儿园至高中阶段
5.国家、省和市规定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
二、
中山市城乡医保缴费标准
中山市城乡医保以本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以下规定费率执行个人按年缴纳
1.城乡居民、持居住证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1.4%的费率缴纳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
2.大中专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0%的费率缴纳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财政按缴费基数1.2%的费率给予补助。
3.中小幼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0%的费率缴纳本市户籍中小幼学生市、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非本市户籍中小幼学生由市、学生就读学校所在镇街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6%的费率给予补助。
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2680元其中城乡居民、持居住证人员个人缴费737.52元/年学生个人缴费526.8元/年。
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只要按时缴费就可以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关待遇。